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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08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http://mba.eol.cn    新疆财经大学  2008-07-15    

  2008年新疆财经大学

  在职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工商管理硕士(MBA)作为一种国际可比学位,旨在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作为全国127所MBA培养院校之一和自治区唯一一家正式MBA招生培养单位,我校MBA项目为我区培养了一批掌握市场经济的规律,熟悉其运行规则的经济管理人才,有效推进了我区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发展进程。2008年在职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将于2008年7月开始报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范围: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截止到2008年7月31日)。(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专业学位代码:

  在职MBA专业学位代码:460101

  三、考试、录取和学制:

  1、 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考试

时间

20081025
8
30——1130

200810251430——1700

与面试时同时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

科目

综合能力

 

政治理论

数学

逻辑

写作

 

25

30

2

65题左右

 

分值及分 

75

60

65

100

复试时笔试

     200
考试时间 3小时

     100
考试时间 2.5小时

       100
考试时间   2小时

参考

用书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2008MBA联考考试大纲》(机械工业出版社)。

.备注

   

自命题

  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每年都根据大纲编写考前辅导教材,只在各MBA院校代销,2008年联考大纲及辅导教材每套130元,可直接到新疆财经大学(空军医院对面,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MBA教育中心(至诚楼,原五号教学楼三楼5315室)购买。

  2、录取:

  录取分数线由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自行划定,择优录取。被录取者学习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及粮户关系。

  3.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 2.5——5年(弹性学制),总学分不低于45分,总学时(不含政治理论和外语课程)不得低于550学时。

  上课方式:周末业余授课、集中授课(两种方式任选)

  四、报考程序:

  1.资格自审及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网报前请考生明确报考要求。符合报名条件且报考新疆财经大学的考生请于2008年7月1日——7月16日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www.xjedu.gov.cn或新疆学位网www.xjxwb.com,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学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注: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现场确认、缴费、照相:

  报考者必须在7月17日―21日(逾期不予办理)内,持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新疆大学研究生院一楼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80元,共计160元(发改价[2004]2839号)、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3.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4.“报名登记表”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5. 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招生单位审查存档。

  注: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考试地点:乌鲁木齐市(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五、学位授予

  凡取得入学资格,并按照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修完全部课程:45个以上学分,550学时(不含英语和政治),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即可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获取学位时不再要求通过全国的外语等级考试)。

  六、培养费用

  课程学习和论文指导费共2.4万元(每年8000元,分年缴纳)。

  七、咨询方式:

  电话:0991--7842071 、7842075 、7842073、7842072

  网站:www.xjmba.org

  Email: xjmba@xjufe.edu.cn

  热忱欢迎社会有志之士报考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

  2008年3月15日

  注:现场报名及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一律不予报名和进入考场。持虚假身份证件报名或考试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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